4.7.1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具有1路报警输入(DC24V);
具有1路漏电电流互感器输入;
具有1路RS-485接口及MODBUS RTU通信协议;
供电电源: AC220V±20%,功耗:<3W
技术指标:
报警/跳闸动作参数
剩余电流报警动作值:20-1000mA可设定,整定级差1mA
报警继电器输出时间:0-60s可设定,整定级差100ms
跳闸继电器动作时间:0-25s可设定,整定级差100ms
动作方式:脉冲/电平
电磁兼容性
工频耐压:2.5kV(试验电压为交流有效值)
绝缘电阻:≥500兆欧
MTBF:≥100000h
静电放电抗干扰度:Ⅲ级
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Ⅲ级
浪涌抗扰度:Ⅲ级
辐射(射频)电磁场抗扰度:Ⅲ级
4.7.2技术要求:
应探测剩余电流信号,产品要求可靠性高,抗干扰好;
应配置大屏幕显示单元,并须显示回路剩余电流数值以便现场观察;
应配置声光报警功能,声光报警信号能手动消除,解除时能自动复原,所有监控单元要求只报警不脱扣。
监控器应配置与主机的通讯灯,以观察监控器与主机的通讯状态;
监控器自身应具有现场参数设定功能,参数修改必须通过密码验证后方可修改,不允许出厂时将参数固定后导致现场无法修改;
根据GB14287.2-2005中4.3的要求,声音信号应在正前方1m处的声压级应大于70dB,光信号应在正前方3m处清晰可见,因此监控器应配置在配电箱面板上,不能安装在配电箱内部;漏电火灾监控探测器设备有低压柜厂家配套提供并安装;
4.7.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硬件要求:
一体式主机,触摸屏操作;安装于变电所内,挂墙安装,预留具备接引站房FAS系统通讯接口。
(2)系统软件要求:
采集功能: 监控系统可实时和定时采集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模拟量和开关量;
显示功能:可显示各类数据;
权限管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可以根据不同的用户设定相应的管理权限,用户可根据其访问级别对系统进行管理与操作。管理员可以对剩余电流的报警阈值进行设定,可以添加、删除监控节点,添加删除用户,查询或打印报警记录、历史操作记录、状态变位记录、并设定选择区域的保护功能;
总线功能:支持RS-485/232、总线及协议;
预警功能:剩余电流超限预警、报警;
报警功能:故障时60秒内发出声光报警;
消防联动功能:具有24V状态量输入和继电器输出接口;
备用电源:工作电源断电后,系统可持续工作4小时以上;
记录:存储、查询及打印功能;
故障追忆:当电气火灾系统发生事故报警后,系统可以自动生成故障记录,发出声光报警信息。自动记录漏电故障发生的时间、位置、故障发生前后的数据,事故报警后可从监控系统中调用故障追忆报告。
SOE事件记录:自动记录断路器及漏电保护信号动作的先后顺序。记录的内容包括断路器或保护信号的名称、动作状态、动作类型及事件发生的时间。事件顺序记录可发送至监控主站系统。
系统自检功能及智能扩展接口;
(3)系统结构:
系统由监控主机、监控器、探测器组成,采用总线方式连接,监控器之间采用手拉手方式,采用RVVSP2X1.0屏蔽双绞线连接,须单独布管走线;每条总线上原则连接不超过32台监控器,且连接距离不超过800米,否则在系统组网时,应增加信号放大器用于连接和信号放大。
- 安装与施工: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由配电箱柜厂家成套提供并安装到位,系统主机及通讯布线由弱电施工单位实施,系统厂家协助提供布线指导并负责系统调试。
招标技术要求简化版本: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面板式安装,具有大屏幕显示单元,漏电值实时显示;
具备权限管理,智能化参数设定;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由低压柜厂家成套提供并安装到位,系统主机及通讯布线由弱电施工单位实施,系统厂家协助提供布线指导并负责系统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