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建设部《“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所明确的任务和要求,坚持以节能优先为原则,确保城市绿色照明工程的全面推进,个人对节能措施实施及后期运行保障的一些设想如下:
一、以多渠道、全方位信息搜集及时掌握照明节能相关信息
照明节能信息搜集任务是照明节能工作更好开展的前提,按信息来源分为以下几类:
1、国家政策及行业规范:国家、行业颁布的节能指标是城市绿色照明工程纲领性文件,鼓励推广的节能措施和产品也相对成熟,及时掌握该类信息对照明节能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2、媒体报道:新兴的技术及产品的运用通常会第一时间被媒体发掘、报道。掌握该类信息有利于了解节能工作前沿动态,有针对性地安排一些关于节能技术的学习及论证工作,为进一步挖掘照明节能潜力奠定基础。
3、产业动态:绿色照明是一个新兴产业,节能产品层出不穷。积极了解节能产业新的动态,与有技术研发实力的厂家建立畅通的交流平台,鼓励市场主体参与高效节电照明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并积极参与新产品的论证评估工作,主动发掘照明节能新的增长点。
二、以高质量的节能规划确立未来照明节能工作发展方向
照明节能技术并不单指高效光源灯具,作为节能工作未来发展的蓝图,照明节能规划从根本上指导并规范了节能工作发展方向,促进城市照明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因此,编制城市照明节能专项规划意义重大。
三、以节能型照明设计方案将照明节能工作控制在源头
作为照明工程实施的纲领性文件,照明设计方案在建立过程中贯彻节能要求,从根本上符合了国家关于绿色照明工程的实施原则,即必须在保证照明效果前提下节能。在有效控制上应做到以下三点:
1.道路照明设计中应充分考虑道路性质、路幅、人行流量及所处地理位置,严格遵守设计规范及城市照明专项规划提出的一系列要求,合理确定路面照度值,恪守规范中关于功率密度等各项要求。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应严格按照《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充分考虑被照场所的功能、性质、环境区域亮度、表面装饰材料及规模,参照夜景照明标准中关于亮度及功率密度要求,选择合理的照明方式及灯具器材,防止光污染。
2.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并明确注明该工程所使用的节能措施,措施应包括了合理的供配电方式、智能控制方式、无功补偿方式、高光效光源电器使用及其他节能设备的应用,并通过正确的照度计算,确保节能措施实施同时不影响照明效果。
3.实行设计方案论证制。投资800万元以上的道路照明工程及所有景观照明工程应组织工程设计方案论证。从高效、节能、安全、稳定及便于维护多方面评估节能措施及效果,并将其作为论证过程中的重要评审指标。
四、以新技术、新产品的使用积极探索节能工作新的增长点
建设部颁发的《“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明确指出,坚持科技创新,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开发推广节能技术,实现技术节能是城市照明节能工作重要原则之一。
目前国家鼓励推广的高效照明电器产品已普遍应用,如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国家建议淘汰的产品已逐步得到改造,如白炽灯,大功率高压汞灯、非节能型照明产品等。但随着科技不断进步,新的照明节能产品层出不穷,为避免盲目建设,必须从高效、节能、安全、稳定、维护等方面着手,经过以下一系列流程保障新产品推广价值:
1. 新产品的短期能效评估
《江苏省城市照明节能技术指南》指出,城市照明节能必须符合经济适用原则,节能投资的回收期应不超过三年;同时所选照明节能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通过省级以上权威检测机构检测鉴定。
根据这一要求,新产品的能效评估应建立在两方面:一方面是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另一方面是组织实施的内部短期能效测试。在两方面均符合国家规范及经济适用原则时,方可通过评估。
2. 新产品的长期运行测试
根据《照明节能技术指南》原则要求,照明节能的原则除了高效、节能以外,还应具备安全、稳定、可靠等因素,这些在短期的能效测试中无法体现。因此,新产品在批量推广使用前,必须经过一个为期半年的长期运行测试,测试内容务必全面准确。
从受测试对象上说,产品首先必须确保通过短期能效评估。同类产品在具备条件前提下,应引入竞争机制。在统一组织和规范指导下,多家厂商的产品共同参与测试,在比较中优胜劣汰;
从测试载体上说,选择用于测试的配电、线路及灯具等照明设施应具备地区照明设施普遍特征,具有广泛适用性;
从测试内容上说,为全面掌握产品高效、节能、安全、稳定、可靠等方面实际性能,测试的内容应从四方面入手:
(1) 基本电器参数的测量:该项内容的测量应从产品节能原理出发,同时结合地区路灯实际运行情况(如全半夜开关灯模式,后半夜电网电压抬升等),兼顾产品对其他照明设施的影响(如线路始、末端电压,光源电器工作电压等),合理选择测量的时间点及测量内容,并做好跟踪记录工作;
(2) 照明效果的测量:为保证不影响照明效果这一节能前提,测试内容应包含受照射载体在亮度、照度等方面变化,做好跟踪记录;
(3) 产品运行情况记录:为掌握产品安全可靠程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包括因产品原因引起的其他照明设施的故障应作全面记录。
3. 建立完善的产品推广评审制度
新产品的推广使用应避免盲目,在考虑经济效益同时,必须保证社会效益。因此,除了进行产品短期能效评估和长期运行测试外,建立一套严格的评审制度以评估产品推广价值是必不可少的。评审制度应结合以下几点考虑:
(1) 产品运行安全、可靠:该项内容评估依据为长期测试中产品运行情况的记录。评估标准应首先确保无安全事故,其次是因产品故障产生的维护工作量控制在路灯设施运行维护所能承受的范围内。
(2) 产品运行稳定,投资收益明显:该项评估内容的依据为长期测试中产品基本电器参数的测量记录。进入长期测试的产品首先已满足短期能效评估,因此,该项评估的标准首先应确保产品在长期运行中各项基本电器参数的维持值应符合《照明节能技术指南》中各项要求,其次是产品对其他照明设施无明显负面影响。
(3) 具备良好的维护条件:再成熟的产品也会出现故障。从维护角度出发,应分为故障易发现和易处理两方面。易发现应表现为产品故障后有明显报警提示等,易处理应表现为设备更换方便,分级保护清楚明显等。由于不同产品具有不同的故障表现形式和处理方式,具体评估还应根据实物加以分析。
(4) 具备健全的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保障计划:技术不断进步同时,产品不断更新换代。为确保在履行义务同时,充分享受技术进步的成果,与供应商协商产品售后服务内容也是必要的。内容应从产品使用、维护的技术培训及产品升级、换代、调试、维护等方面出发,制订相关计划,确保产品的使用无后顾之忧。
五、以完善的维护管理制度保障照明节能的长效
节能设备维护工作是照明节能中一项长期工作,是保障节能成效的重要手段,因此,从人员、设备的配备,巡、修的模式,监督、考核机制等方面考虑维护模式,建立完善的节能维护管理制度意义重大。维护管理制度的编制根据内容不同,应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节能设备的维护
考虑节能设备维护应在结合日常维护工作同时,利用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
2.其他照明设施故障的及时修复
照明设施的不正常运行以及控制方面故障都会导致能源的浪费,因此,及时地修复路灯故障,对照明节能也是有帮助的。
3.照明设施定期的清理和更换
运行中的光源和灯具等会受空气的污染,光通量逐渐下降,出光效率逐年降低从而造成能源浪费。因此,制定合理的节能维护管理制度,应包含这些清理、更换等方面工作内容,确保照明设施发挥最大光效。
六、对现有节能措施清查、整改,以提升现有照明节能水平
目前已积极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响应国家关于节能的号召,如节能光源的普及,节电器等节能设备的使用,半夜灯模式的执行等,节能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为使现有措施发挥最大的作用,需要对现有节能措施进行清查,在清查中寻找照明节能提升的空间,还是有条件的,如节能器修复,光效不高的设施更换,照度偏高的路段降低灯具功率等。
参考文献: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标准》(JGJ/T163-2008)
《江苏省城市照明节能技术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