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措施
(1)按《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第7节节能标准和措施要求,路宽50m的主干路,照明功率密度值(LPD)为0.66W/m;路宽40m的次干路,照明功率密度值(LPD)为0.63 W/m;路宽38m的次干路,照明功率密度值(LPD)为0.63 W/m;路宽32m的支路,照明功率密度值(LPD)为0.44 W/m²;路宽18m的支路,照明功率密度值(LPD)为0.33W/m²;路宽12m的支路,照明功率密度值(LPD)为0.43W/m²;本工程实际测算LPD值低于相应指标,符合节能标准和措施要求。
(2)箱变采用节能型地上式变压器,三相负荷基本平衡。箱变处设集中补偿,补偿后高压侧功率因数不小于0.9。
(3)为实现LED智能灯可控可调和节能需求,箱变内置LED智能路灯集中控制器,可通过远程指令设定任意照明策略的开关灯时间(具体由路灯管理部门根据管理需求确定)。
4.4智能控制系统
1)LED灯自带(内置)终端控制器并且可实现功率量程内的0%-100%任意无极调光,可以根据远程控制指令对单灯进行功率量程内的任意调光并可配合任意照明策略使用。
- 单灯控制连接图
2)箱变内置集中控制器和LED路灯终端控制器之间需要建立数据的无缝连接并把集中处理的数据传送到管理中心,用户可通过不同的人机交换平台用数据进行处理、查看、分析,并可以通过平台和终端进行指令收发。
3)智能控制系统由上位机管理软件(管理中心)、集中控制器(内置于箱变)、终端控制器(内置于LED灯)组成,集中控制器安装在箱变内,终端控制器安装在LED灯具内。集中控制器通过无线或者有线网路与管理中心进行通信,终端控制器采用电力载波通信方式与集中控制器进行通信。
4)集中控制器通过接收、执行、转发管理中心的命令,对每个终端控制器进行控制,达到控制每盏路灯的亮灭及调光,节约电能。同时集中控制器通过内置的DO输出端口在箱变内可实现对路灯整条回路的控制,查询每个终端控制器的信息,进而实现对现场的实时监控。集中控制器配置至少各2个模拟量、数字量的DI输入端口。
- 智能控制系统组网系统图
5)管理中心由相关职能部门设定,本次设计不做要求。
4.5路灯照明设计
1、主路灯照明设计:
a、LED灯具要求:
(1)LED路灯光效等参数不小于以下数值
根据规范灯具效能限值不小于110lm/W。色温要求:3000<Tc≤4000。显色指数(Ra)不小于80。选用同类光源的色品容差不应大于7SDCM。在现行国家标准《均匀色空间和色差公式》GB/T7921规定的CIE1976均匀色度标尺图中,在寿命周期内光源的色品坐标与初始值的偏差不应超过0.012。
(2)LED路灯须满足以下要求:
1)LED灯具功率因数不小于0.9。防护等级不小于IP65,电器绝缘等级一级。
2)LED灯在额定电压和额定功率下工作时,其实际消耗的功率与额定功率之差应不大于10%。
3)LED灯需有良好的散热系统并具有过温保护、防潮及排潮呼吸等功能,并应有控制电路异常保护,设置电路异常时过流保护装置。
4)LED灯质保期不低于五年;在标称工作状态下,灯具连续燃点3000 小时的光源光通量维持率不应小于96%,灯具连续燃点6000小时的光源光通量维持率不应小于92%。
5)在驾驶员观看灯具的方向角上,灯具在80°和90°高度角方向上的光强分别不得超过30cd/1000lm和10cd/1000lm。
6)灯具的电源模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的控制装置第14部分: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GB19510.14的要求,且可现场替换,替换后防护等级不应降低。
7)灯具的无线电骚扰特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制和测量方法》GB 17743的要求,谐波电流限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17625.1的要求,电磁兼容抗扰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GB/T18595的要求;
8)灯具电源应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9)灯罩采用铝合金材料,耐腐蚀,耐高温,抗氧化,厚度不小于3mm,最小截面60mm2,与灯杆有可靠电气联结。
10)在灯杆内用双极空气开关(NDB1L-32C 10/2 30mA)单独控制、保护。
11)路灯杆采用Q235优质钢板制造,经过热镀锌后,再喷塑处理,锌层厚度≥85μm,喷塑厚度≥100um,且灯杆配灯具后必须满足抵抗14级台风要求。灯杆内电缆需预留至灯杆门中部以上。
12)基础采用现浇混凝土,标号C20。
13)路灯安装时按A、B、C相顺序跳接供电,以保证三相基本平衡。
2、道路交叉口交通红绿灯设计:本工程只预留管线至路口接线井,具体由专业单位设计。
3、防雷接地系统:
a、路灯防雷系统为三类防雷,15m及以上高度路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的规定配置避雷装置,路灯顶部设置φ16mm、长1.2m热浸镀锌圆钢作为接闪器,采用灯杆(经热浸锌防腐处理,钢材厚度≥3mm,最小截面60mm²)作为引下线,利用路灯基础内所有钢筋作为自然接地体。摄像头等金属外壳及电源PE与利用的路灯基础接地相连接。
b、在每个灯具基础底部及电缆线路末端均应打一接地级,埋深大于0.8米,L50*50*5、长2.5米镀铜角铁,接地电阻小于等于10欧姆;每盏灯均需在灯杆螺栓处可靠接地;另外所有电器设备均应进行接地保护。路灯电缆的金属外皮、金属套管等金属物均应与路灯基础接地体作等电位连接。路灯线路电缆接地线16mm2须与每个灯基础处地脚螺栓焊接,使所有灯基础连成一体,保护接地电阻(连接PE线测量)不大于4欧,所有电器设备均应进行接地保护。引下线3m范围内,车道处敷设不低于5cm厚沥青层,人行道处敷设15cm厚砾石层。
4、低压供电线路接地形式:TN-S。
5、线路敷设
各电气照明回路均采用YJV22-1KV型铠装电缆,埋深不小于0.8米,电缆穿越车道时需穿热镀锌钢管(DN70 δ=4mm)保护,穿越车道的钢管两端须设电缆接线井;路灯电缆在非车行道下方采用DN75PVC套管埋地敷设,箱变高压引线在非车行道下采用DN100PVC套管埋地敷设。
各交叉处须穿越车道的电缆应优先考虑利用电缆沟过路排管。电缆线路在电缆接续点、分支点、盘留点、方向改变处,与其它管道交叉处,地面设电缆标志,直线段每隔100m处设标志。电缆在与其它管道交叉、平行时,应按照规范要求的间距执行。各灯引线从主电源线路引出时,按低压电气规范施工,接头包接牢固,防水,绝缘良好。灯引线用阻燃塑料管保护。(导线敷设方式: SC 焊接钢管、 PVC 聚氯乙烯硬质管)。
道路照明供电线路的人孔井盖及手孔井盖、照明灯杆的检修门及路灯户外配电箱,均应设置需使用专用工具开启的闭锁防盗装置。